王鐘的《中國青年報》(2014年11月06日03版)
  2014年中央巡視組第二輪巡視反饋情況已全部向社會公佈。巡視組發現,一些權力部門責任擔當意識不夠,有的幹部存在選擇性作為等問題。今年7月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也指出過同類現象:一些地方和部門搞“選擇性落實”“象徵性執行”。“選擇性作為”這一表述針對的問題並不是最近才產生的,但是它作為一個新表述在巡視組反饋報告中亮相,反映了中央對一些權力部門作風問題所折射的體制機制弊端發出更強烈的警示。
  或許有人認為,行政作為很難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有所側重無可厚非。這種觀念混淆了工作成績全面合格基礎上的突出點,與整體塌陷部分閃光的“選擇性作為”的區別。其實,“選擇性作為”針對的問題是一些權力部門和官員放鬆了對自己的底線要求,只求特定領域光鮮耀眼,以為這樣就可以獲得高分,而對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工作不管不問。在“選擇性作為”思維的驅動下,地方治理會形成高低腳的政治形態——高的是虛有其表的政績,低的則是關係到普通老百姓利益的實事。
  看待地方治理的成績,不妨引入經濟學領域的“木桶定律”來理解。它的原意是效益大小經常由各個組成元素中的短板決定。同理類推,政治治理成績的高低,也不能看政績上的制高點,而要看那些暴露問題的窪地到底有多低。把數字做得再好看,把某項成績弄得看上去再突出,都不能迴避沒有提及的缺陷之處。為防止一地出現“選擇性作為”的現象,就不能光顧著為主政者宣揚的那些成績鼓掌,而要審視掛在高處的政績榜單以外的灰色區域。
  因而,“選擇性作為”不構成執政成績的累積。比如選擇性做光鮮亮麗的大工程、大項目,卻忽略基礎設施建設的薄弱;在民生領域制定傾斜性政策,無法平衡兼顧整體利益;如果牽涉到選擇性執法,那就成為事關司法公正的嚴重問題了。可以說,執政者作為的“選擇性”越明顯,就越是破壞總成績。如果以為做做樣子雖然沒有什麼大的成績,至少沒有什麼損害,那就錯了!錶面工程之所以能夠維繫,往往是以犧牲其他方面的基本保障為代價的。在地方治理的成績單上,光顧著特定領域“異軍突起”,放任其他地方的“負分”,那就是總成績單的“負分”。
  “選擇性作為”往往透支了群眾對政府公平正義的信任。一方面,個別問題由於上級關心和督辦,或者跟當權者自身利益密切相關,處理得非常及時;另一方面,普通老百姓的實際問題如果沒有引起重視,就很有可能被放置在一邊,長期不能得到徹底解決。這種“一些人比另一些人更公平”的局面,有時就是官民關係緊張的觸發點。這就難怪一些官員的政績只能擺在政府大樓里的辦公桌上,放不進陽光普照的田野里。
  有些部門對上級的陽奉陰違,也成為了“選擇性作為”的一大來源。對他們來說,或許根本就沒有想有真正作為,但是為了保住頭上的烏紗帽,獲得升遷的機會,不得不讓權力之手有所收斂。上級來檢查了,吃喝玩樂一律停止,作出一番兢兢業業的勤政姿態;風聲一過,應付了事的舉措就成了享樂主義的遮羞布。
  為什麼有人以為抱著“選擇性作為”的觀念當官就能相安無事?為什麼還有人覺得“選擇性作為”是升遷法寶?這大概是遺忘了一個事實:官員在一地的作為,不光有巡視組盯著,更有廣大群眾盯著。要讓“選擇性作為”不再有生存空間,就要看到關係公眾利益的作為“短板”,檢查典型成績以外的平常事是否及格。  (原標題:“選擇性作為”是“負分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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